《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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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1日 点击数:
一段时期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不断增长,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恶化的趋势,环境形势相当严峻,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严重影响到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以氮氧化物(NOx)等为主的区域性酸雨污染严重,61.8%的南方城市出现酸雨,酸雨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0%,是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火电厂锅炉烟气NOx 等污染物排放控制是国家整个减排工作的重点。据国家统计局公报,2006年全国GDP 增长10.7%,万元GDP 能源消耗仅降低1.2%(国家计划降低4%),SO2 排放量增加1.8%(国家计划减少2%)。由于《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没有完成,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火电厂脱硝项目中已建、在建或环评已批、待批项目仅SCR 脱硝机组就多达几十个,装机总容量达到55150MW,几乎均为引进技术。福建漳州后石电厂和浙江宁海电厂引进日立技术、广东台山电厂引进Topose 技术、厦门嵩屿电厂引进日本IHI 技术、广东恒运发电厂引进德国鲁奇技术正在建设烟气脱硝装置、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采用江苏苏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自主技术(催化剂采用日立造船产品)等。其中,福建漳州后石电厂、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浙江宁海电厂、广东台山电厂、厦门嵩屿电厂等SCR 脱硝项目已经投入运行。
但是,我国的烟气脱硝技术还处在研究开发与示范设计阶段,国内已建成的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工程基本上均采用全套进口或引进技术及关键设备。由于大量引进不同类型的SCR 脱硝技术装备应用到我国锅炉烟气脱硝工程实际中,用户缺乏一套统一的技术评价体系。在脱硝治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就制订一套我国自己的锅炉烟气选择性还原脱硝技术装备标准,将有利于规范我国锅炉烟气脱硝技术市场,规范火电厂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促进火电厂氮氧化物减排,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障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的权益不受侵犯,促进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在此背景下,为建立科学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加强了环境标准体系建设,确立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十四个大类的环境标准体系,正式把《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纳入环境标准体系,按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发布、实施,并作为实施各项环境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支持,也是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